原标题:关注基本问题促进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
民法典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法治现代化建设新时代的来临,而与民法典实施息息相关的民事司法程序也面临着现代化问题。当代社会民事诉讼模式正在逐步迈向智慧化和电子化的进程中,民事司法程序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尤其是民事司法程序体制机制如何回应民法典颁布实施的现实需求,如何回应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如何更好实现人民群众对民事司法公平正义的现实需求?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视角审视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基本问题,是在既有民事司法程序基础上不断扬弃,进而形成与新的社会背景相适应的,更为合理科学的现代民事司法程序现实发展方向的基本问题;也是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发展的制度、文化、理论、标准变迁过程的基本问题。研究民事司法程序的现代化基本问题关涉一系列的、不同层次的论题,而首要的任务无疑是要合理、恰当、准确地定位和把握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基本法理和底层逻辑理论,从总体思想上确立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应重点关注的基本问题。
一是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底层理论逻辑体系重构问题。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现代化以及司法现代化的一个环节和标志,可以说,民事司法程序的现代化就内在于这些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的制度现代化之中,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筹划和设计必须回溯到这些上一层次或更一般意义上的现代化中去寻找启示和规定性。而且,一系列的制度化现代化和法治化必须具有鲜明的中国意识、中国特色和中国元素。
二是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及其路径选择问题。法治的精神是体现正义的法律以及法律本身应有的正义。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法治现代化本身就包含着法治程序化的特色,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需以程序现代化为根本和关键。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不仅要体现民事诉讼机制司法方式的规范化,又要寻找实现民事诉讼体制机制现代化的一般路径和信息化、智能化路径。
三是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价值导向问题。民法典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重点任务是在与民法典的未来体系化对接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具体模式关系到民事司法程序制度的终极价值追求,具体包括:民事司法程序中的公正与效率价值导向、平衡民事司法或民事诉讼中公平和效率关系的价值导向。
四是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权力结构合理性问题。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究竟该如何谋划和落实,究竟如何平衡当事人诉权保护与司法权行使的关系,只有从权力关系和权力结构的角度才能进行有效分析和回应。民法司法程序现代化的诸多难题之症结均源于权力结构的强弱分殊。审判权是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过程中一种最主要的权力形式,只有通过合理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才能达成所期待的目标。应当为审判权的正当行使设计相应的评价机制和责任机制。
五是关于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中的多元解纷机制嵌入问题。社会矛盾解决是一个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并适应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演进过程。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始终随着国家政策导向与社会内生格局的变化进行适应性调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始终立足中国国情,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为目的,以构建法治秩序为保障,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国方案”。
六是关于民事司法程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功能定位问题。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双重背景下,提升司法社会治理能力自然也成为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实现自身的规范和“自治”的前提下,司法对社会的变革作出合理、有效的“回应”,促进司法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目标的双重实现,是通过司法的社会治理迈向良性发展的应然目标。
七是关于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中的诉讼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度双向融合问题。民事司法资源作为公共资源是有限的,其增加也是有限的,司法官办案数量是有极限的实现,如何使有限的司法资源面对“案多人少”的局面,满足群众的期待,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就需要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发挥司法资源的集聚效应,同时创新机制引入社会资源,提高社会解纷能力,有效破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难题。立足中国社会基层治理实践而产生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道路选择的全新时代命题,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新政法体系制度构架,也是推进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的全新社会实践样本。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民事司法程序运行体制机制等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其标志是民事法律制度会更加适应发展中的各种社会实践需要,并且能够充分体现现代社会转型正义的各种价值目标和理念追求。法典化时代的程序正义和社会转型正义的法治现代化以民事法律制度和民事司法程序运行模式的整体变迁和现代化发展为主要内容,而民事司法程序制度的现代化无疑是需要民事检察监督重点关注的基础性问题。民事司法程序的改革已确立了以建设现代民事司法制度为基本目标的发展道路,而实现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正是完善检察制度的重要内容,由此决定民事司法程序现代化基本问题应成为民事检察监督在理论和实践上需要持续关注并深入探讨的聚焦点。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