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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丨“错位”的青苗补偿款

原标题:手记丨“错位”的青苗补偿款

冬至前夕,一个戴眼镜的高大个中年男子急匆匆走进那楼镇纪委办公室。

“快2年了,找了好多部门,法院也判决了,问题还是一直得不到解决。这事纪委管吗?不管我就到上级部门去反映!”彼时的他语气颇为激动。

“您别着急,坐下来慢慢说。”我招呼他坐下,并向他了解详细情况。

原来,这名中年男子姓黄,是镇龙社区的居民,现在钦州某镇一中学担任教师。早几年前,黄老师在本镇棠梨村承包了黄某20余亩山地种植速生桉,后因南湛高速过境征用了该山地。按照和黄某签订的协议,被征地上的青苗补偿应归他所有,但划拨补偿款时,4万多元的青苗补偿款和80多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却是一并打到了黄某的账户上。其多次向黄某追讨未果,还被黄某拉入黑名单,无奈之下,只好到法院起诉。虽然法院判决黄某需返还这笔青苗补偿款,但眼看春节将近,这4万余元仍然遥遥无期。

“为什么青苗补偿款会和土地补偿款一同划拨至黄某账户,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蹊跷?会不会存在某些公职人员不履职尽责的情况?”我不由得多了个“心眼”。

黄老师无奈地说:“我多次向村委反映都无果,只好作罢,但心里一直犯嘀咕……”

我接过材料,仔细了解事情原委,并承诺道:“黄老师您放心,我们一定尽全力查清楚。”

于是,我们带着问题立即向负责该路段征拆工作的同志及村委展开了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问题很有可能出在补偿款的划拨环节上。

想到这里,我们立即到镇上信用社进行核查。原来是负责本坡征地补偿款发放的队长老黄为了方便,直接把这4万余元的青苗补偿款和土地补偿款一齐划拨到了黄某的账户上。

症结找到了,接下来就是要对症下药。虽然事情看似简单,但问题解决谈何容易。解决“软”问题,那就得用“硬”办法。我们联合法官和司法所的干部们努力协调、不懈处理,终于让黄某认可了青苗补偿款“错位”的事实,并如数将青苗补偿款转至黄老师账户,而我们也对因工作不细致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队长老黄作了谈话批评,队长老黄当场作了深刻检讨。(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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