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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苏仙:督促串通投标企业合规经营

原标题:湖南郴州苏仙:督促串通投标企业合规经营

不起诉后,督促企业合规经营

正义网讯(记者张吟丰通讯员邝静云曹德莉)“今后我一定依法依规把企业经营好,让178名职工安心就业。”日前,收到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对自己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表明了依法合规经营的决心。

2021年10月12日,刘某在某工程的招投标中,通过邓某(另案处理)找了10多家公司串通投标报价,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苏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期间,承办检察官前往刘某所在的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并到相关主管部门调取资料,听取意见。经了解,刘某经营的公司在2021年1月至9月持续申报缴纳税收,为178名职工办理了各项保险并正常缴费,积极承担了社会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已建成4条生产线,前三季度产值4000万元,税收30余万元,目前正在扩增生产线。若刘某被刑事追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将遭受重大影响,正在洽谈的合作项目也极有可能终止。

苏仙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的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刘某所在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一直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挽救民营企业的角度出发,可依法对刘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1年12月28日,苏仙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评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刘某的涉案事实,以及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了陈述并接受听证员的提问。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拟作不起诉的决定。日前,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苏仙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贵军介绍,该院将联合区公安局、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该企业的合规经营不定期地进行指导、监督,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多方社会力量的参与,切实保证企业合规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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