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3日需做一次核酸检测
来源:北京发布
1月20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70场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主持。市疾控中心、丰台区、房山区、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通报最新疫情,介绍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郎志强介绍冷链行业防疫排查工作情况: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市场防疫工作组严格落实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防疫管控,坚决筑牢市场防疫屏障。
一、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人、物、环境”同防
一是严格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准入管理。目前我市现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约3.37万人,均要求持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同时,实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持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记录上岗制度,对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接种第三针疫苗。2022年以来,累计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及共同居住者13.42万人次。
二是持续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生产经营环境预警监测。各区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包装每周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酒吧、单位食堂要求每7天开展一次环境核酸检测;对餐馆、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要求每30天开展一次环境核酸检测。2022年以来,累计核酸检测各类食品及包装7.26万件,食品相关生产经营环境56.6万件。
三是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措施。持续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管理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予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按照“谁拆包、谁消毒”的原则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到“不消毒、不入库”,“不验核酸、不入库”。同时,持续推广应用“北京冷链”追溯平台,2022年以来,已流通进口冷链食品2.39万批次,共计6万余吨。
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对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单位、食品经营单位、餐饮单位等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业态开展督导检查。2022年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11.79万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9.05万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加大公示通报力度,发挥警示震慑效应。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密市场领域常态化核酸检测。本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由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调整为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共同居住者核酸检测频次由每30天检测一次调整为每15天检测一次。餐饮单位(含酒吧、食堂),食品生产单位,超市、便利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场所从业人员由持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调整为持10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通过强化监测预警力度,切实提升疫情风险“早发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全覆盖大检查。严查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严禁采购、使用、存放来源不明、资质不齐、未经检测的进口冷链食品。对发现的国产、进口冷链食品混放混卖,进口冷链水产品冒充国产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检测证明与货物批次不符等问题,将依法从严从重、顶格查处。对因不遵守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或引发重大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