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馋虫上脑用氰化物毒自制“毒狗丸”杀狗四人被判刑
正义网扬中1月17日电(通讯员张莉莉黄馨叶汤菲)狗是人类的好朋友,竟有一些馋虫上脑的人为自己解馋,用剧毒物质自制“毒狗丸”毒狗。近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将陈某、张某依法提起公诉,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将王某、张某飞依法提起公诉。
2021年9月,扬中新坝某村民因家中的狗走丢,查看门口监控时发现狗是吃了扔在地上的某种东西后倒地不起,随后被人拖上了车,视频监控拍下车牌号码。于是就将这段视频发到了网络平台上,一时在微信群、朋友圈中传开,侦查机关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原来陈某等人酒足饭饱后一拍即合,称要毒狗吃狗肉。陈某便想到用自己早就私藏车内储物箱里的氰化物做毒饵,几日后,陈某等人利用毒饵毒死2条狗,并将狗肉送至一家火锅店处理。
侦查机关找到陈某后,在其车内搜查出含有氰化物成分的毒狗丸后便顺藤摸瓜,查找剧毒物质的来源。据了解,陈某和张某一直从事桥架、母线的电镀加工业务,但是两人都没有购买电镀原料——剧毒化学品氰化钾的资格,为了能从事电镀加工,两人想出借用别人资质的“捷径”。陈某、张某托人打听到王某所经营的公司规模较大且具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于生产的资格。陈某、张某两人先是租下了王某公司的车间,并提出让王某提供生产所需的剧毒物质,王某知道公司购置的氰化钾自用生产绰绰有余,他们愿意加价购买,只要不被监管部门发现,何乐而不为。三人一拍即合,王某将氰化物加价卖给陈某等人。喜欢吃狗肉的陈某想着氰化钾可以毒狗,在停止经营电镀生产后,便偷偷将电镀槽内的氰化钾沉淀物带回,非法储存在车内储物箱以及自己家中。期间,为了保证电镀生产所需的氰化钾不断档,陈某在得知张某飞手中还有二十多年前购买的氰化钾,便将张某飞手中的10瓶氰化钾购买后藏在家中。
经审理,扬中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判决。违法所得予以上缴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国家对剧毒化学品管控极为严格,其买卖、储存、使用均需要经过行政许可,且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是指违反规定擅自购买或者出售的行为,并不需要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另,狗肉检疫标准不完备,市场上流通的狗肉大多来源不明,不仅可能含有琥珀胆碱或氰化物等高毒成分,还可能携带寄生虫、狂犬病毒等有害物,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