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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省生态环境厅14日发布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63个县(市、区)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扬中市、太仓市、常熟市、通州区、浦口区、仪征市、张家港市、江阴市、昆山市、如皋市。相对较差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灌南县、阜宁县、贾汪区、滨海县、涟水县、大丰区、沭阳县、海安市、金湖县、淮安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快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如皋市、泰兴市、丹徒区、扬中市、通州区、泗洪县、盱眙县、姜堰区、启东市、海安市。改善幅度相对较慢的后10位(倒1—10名)依次是阜宁县、江宁区、灌南县、贾汪区、江都区、高淳区、沭阳县、滨海县、淮安区、吴江区。

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排名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上述排名靠后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的稳定、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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