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群内抢红包帮助诈骗分子洗钱,江苏一男子因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正义网常州1月13日电(通讯员谢启阳)近日,李先生报案称自己被他人以出售某软件为由骗取人民币11470元。警方经侦查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抓获。近日,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王某本在外地务工,因家中父亲身体不适,便辞职回乡照顾父亲。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好友张某家中作客时聊到自己特别缺钱,张某便给他推荐了一个“来钱快”的活儿。张某表示,“我拉你进一个群,只要在群里抢红包,按你抢到的钱提成。”
王某感到很诧异,还会有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张某直言:“这就是洗钱的活儿,你只要进群抢红包就行,抢完就退群,其他的不用多管。”王某没有抵挡住诱惑便答应了。
王某被张某拉进一个微信群,进群后便见有“客服”在群内卖某软件,以软件费、保证金、激活码、会员费等名义要求客户在群内付款。没多久便有客户在群里连续发红包付钱。王某不管三七二十一便一通抢红包,抢完后很快就有人在工作群内发新的建群邀请码,王某便扫码进新群继续抢红包,抢到的红包都通过张某发给他的二维码扫码转出。
据王某交代,群内像他这样通过抢红包帮助诈骗团伙洗钱的还有不少,诈骗资金分散流转到不同账户,增加了警方侦查的难度。虽然王某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王某还是选择铤而走险。经调查,王某参与诈骗资金共计24560.25元,帮助洗钱12259.01元。
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明知所抢得的“红包”是诈骗分子出售虚假定位软件所骗来的,仍然帮助点击收取被害人发送的红包,并转移给诈骗分子,应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属于从犯。近日,该院以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