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灌南县:靶向纠治养老社保领域腐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挪用五保供养资金用于敬老院日常开支……决定给予孙某某、周某某、姚某某、吉某、周某某等人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养老社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2021年以来,灌南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纠治养老社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推进,会同审计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运用“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的方式,扎实开展套取养老惠民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养老惠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方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全面起底近年来涉及养老社保领域的问题线索。对全县养老惠民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和审计报告,抽丝剥茧,筛选可查线索。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开展专题调研。通过选准特困老人供养金发放、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基金监督等内容作为专项治理切入点,使专项治理工作更具针对性。
专项治理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组建1个督导组和4个检查小组,对全县11个镇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少数基层敬老院存在分散供养人员纳入集中供养名单套取资金、死亡人员领取尊老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挪用五保人员供养资金等问题29个。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县纪委监委对相关问题严查快结。截至目前,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人。
为深化以案促改,灌南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民政局举一反三抓整改,开发灌南尊老金信息管理系统,每月与民政部“金民系统”,以及全县死亡人员名单进行比对,生成发放台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江苏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