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支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
本报1月9日讯(记者张熙宇)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省水务厅研究制定并印发实施《海南省水利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指南(试行)》,明确将对多个水利项目给予支持。其中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按照项目规划控制投资的80%予以支持。
《指南》明确,申报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水利项目,应为计划新开工项目或续建项目,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条件,纳入国家级相关规划或方案,完成项目审批或者备案。同时明确支持范围和方式:重大引调水工程,按照项目资本金的50%予以支持;新建大型水库工程,按照项目资本金的60%予以支持;新建大型灌区工程,按照项目骨干工程资本金的60%予以支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按照项目规划控制投资的60%予以支持;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于1990年以前建成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80%予以支持;主体工程于1990年—1999年建成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60%予以支持;水文基础设施工程,按照项目规划控制投资的2/3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