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柳城:紧盯关键环节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纪委监委聚焦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研究出台并以县委办、政府办名义下发《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10种情形。
近日,柳城县某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原经理因违规插手干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利用职务影响在河堤护岸工程招投标中为施工单位提供便利,违规收受施工老板礼金2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县纪委监委主动开展监督,收集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线索,严查违纪违法腐败问题,形成震慑。工作方案出台后,9月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线索7条,目前已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某乡镇原党委书记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违反议事规则,未经班子会集体研究讨论,个人决定将该乡镇糖料基地建设项目交由某农业机械合作社承接实施,受到了党纪处分。
针对工程领域违规插手干预易发高发环节,该县纪委监委要求领导干部不得通过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批条子等任何方式,违规违法承揽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干部用权戴上紧箍咒。
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按照“谁承建谁报告”的管理原则,由实施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在项目经批准后7天内、招标或政府采购确定施工单位后公示期内、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三个阶段,以填写报告表的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项目相关情况。每一阶段除要报告现阶段项目建设情况外,还要报告有无违规插手干预情况,一旦发现有违规插手干预情况不限三个时间点随时报告。
国庆前夕,某局一名分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副局长收到快递寄来的一块没有留下寄件人信息的名牌手表,担心是为“打招呼”揽工程而行贿,主动上交县纪委监委。
工作方案出台后,一些部门单位和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反映,一旦遇到说情“打招呼”的,他们就可以立起“挡箭牌”,以正在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向报告”为由,有理有据予以拒绝。(柳州市柳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