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市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线索清理攻坚行动
“群众多次反映的李某某担任空壳公司法人,用公司和个人名义开展贷款、担保活动的问题线索现已初步核实,建议对其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前不久,随着最后一件超一年未结问题线索的了结,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了年底前完成超一个月未处置件清零、超一年未结问题线索清零的“双清零”目标。
今年以来,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集中开展长期未结问题线索清理攻坚行动,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从摸底调查着手,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分类汇总建立台账,深入研究问题线索“库存”构成,量身制作“一案一策”,特别是把排查出来的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线索作为攻坚行动的重中之重,通过领导包案、联动协作、亮灯督办等措施,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高质高效推进存量问题线索按时限要求办结清仓,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纪法效果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涉及民生资金、生态环境、粮食购销、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的问题线索,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问题线索专项清理约谈会上,梧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优先办、重点办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存量问题线索,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室组”“组组”“室组地”的联动协作在问题线索清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效解决了办案人员力量不足、能力素质不均衡等问题。今年9月,梧州市纪委监督第四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通过“室组”联动对去年初接收到的小额信贷委托经营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资金补贴专项治理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
“问题线索涉及不同县(市、区),过去由于人手不足等原因难以及时深入核查。”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说,此次集中攻坚“室组”共同分析线索、理顺核查思路、研判案件走向,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将相关问题移交相应的县(市、区)处置,形成良好的叠加效应。
“导致厕改厨改补助资金不能及时拨付,是由于农户自身申报资料不完善,暂未发现相关人员不作为行为,建议不予追责。”“某县的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整改工作效果甚微,至今仍有40多万贴息资金尚未追回,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经过严密细致的初核,涉及9家单位的2条线索全部予以了结,相关问题转交某县纪委监委处置,目前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向责任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
催办督办加快了积压问题线索的消化。“问题线索的督办预警机制,是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具体措施。”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督办预警有效地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处置问题线索化解存量,强化监督检查遏制增量。
梧州市纪委监委实行“亮灯督办”全方位监管,通过委班子成员带队现场督办、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督办相结合,对超期未结件较多的县级纪委监委,启动专项督导,督促制定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对清理确有困难的,督导组下沉一级开展工作,指导承办部门分析情况,注意区别案情,找准“破题”切口,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线索、案件,帮助协调配备专业力量,加大攻坚力度,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滞后且督促整改后仍未见好转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日督办、周通报、月考评制度,给予相关人员通报、专题约谈,进一步扣紧压实承办部门责任,有效推动了专项清理工作提速提质。
在问题线索清理攻坚行动中,梧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实现“双清零”目标,共立案75件,组织处理239人。
“我们要以案结事了、矛盾化解、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原则,确保超期未结问题线索‘清零见底’取得实效。”梧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此次集中攻坚行动为契机,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质效,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为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夯实基础。(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