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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豫皖检察机关协同保护南四湖流域

原标题:苏鲁豫皖检察机关协同保护南四湖流域

解决监管主体不清问题加强跨区划协作

苏鲁豫皖检察机关协同保护南四湖流域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左海亮)12月3日,苏鲁豫皖四省检察院以远程视频连线方式,会签了《关于深化跨省协作配合加强南四湖流域检察公益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推动解决边界地区生态环境监管主体不清问题,进一步加强跨区划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形成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

《意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南四湖专案组指导江苏省检察院起草,充分吸纳山东、河南、安徽省检察院的意见建议,从立案管辖、起诉管辖、信息共享、司法标准、程序衔接、合作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四省检察机关协作的主要内容。《意见》规定,南四湖流域检察院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适时联合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跨行政区划联合执法,逐步推动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在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有关案件办理和问题解决。

据了解,为解决南四湖生态环境受损问题,今年4月,最高检决定对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统一协调推进该流域污染治理。按照最高检要求,苏鲁豫皖四省检察机关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等职能部门,深入治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今年7月,山东省、江苏省签订了《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共同推进南四湖流域、两省边界地区污染综合整治。

截至目前,南四湖专案组通过办案督促关闭工业企业非法设置排污口200余个,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2.4万余吨,拆除沿湖违章建筑20处,处置沿湖生活垃圾2062吨,治理黑臭水体454处,拆除违法养殖(破口违法池塘)1249处,依法关停企业63家,督促收缴行政罚款7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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