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机制压责任练内功回民区委巡察办全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十九大以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委巡察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及巡视工作方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压实责任,苦练内功促认识,贯通监督聚合力,全力推动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有形+有效”覆盖确保高质量完成全覆盖任务
第一轮巡察以来,回民区委巡察办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安排部署,合理安排轮次,以常规巡察为主,结合提级交叉巡察和扫黑除恶、煤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上下联动专项巡察、“点对点”巡察以及“回头看”巡察等方式,八届区委第一轮到第十轮巡察紧扣“三大纪律”“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三个聚焦一个落实”监督重点,用好用活“12+N”方式,走访调研260次,发放民主测评表1250份,个别谈话1290人次,发放调查问卷400余份,查阅各类文字资料70820件,多举措了解民情、掌握实情,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65个,延伸巡察19个行政村、44个社区党组织,共发现问题1179个,其中,立行立改262个,发现问题线索31件,给予组织处理及党纪政务处分19人,追缴资金21万余元。此外,密切配合市委交叉巡察及提级交叉巡察,强化巡察震慑效果。
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大会
贯通“改+督+销”路径确保巡察整改有效闭环
回民区委巡察办坚持“整改从反馈开始”,建立反馈机制,完善情况通报,传导整改压力,加强整改监督,将跟踪督办书记点人点事整改作为重要抓手,以点带面,贯通改、督、销路径,进一步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问题,确保巡察整改有效闭环。
贯通“改”的路径。将巡察反馈意见、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区委政府分管领导、相关纪检监察室、相关派驻机构、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进行反馈通报,并通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书记点人点事所涉及到的人进行提醒谈话、约谈,及时加压,确保反馈通报到位。紧盯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贯通“督”的路径。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建立健全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督办机制,把上级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办范围,一体推进问题解决。压实区委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责任,制定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协调配合实施细则和联席会制度,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实行五审制,八届区委第一轮到第十轮巡察,已组织召开巡察整改联席会议10次,组织每轮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议18次,指导督导巡察整改工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细化整改措施3100条,对细化出的40个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先后形成77份督查反馈通知,提出280条整改意见及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下发公开通知,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党内监督,倒逼整改落实。贯通“销”的路径。整改期内督办督查到位,制定日常监督方案,细化监督任务,建立评估机制,进行销账式督导评估。建立“挂账销号”机制,对未能在集中整改期整改的问题和因客观原因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分别实行“挂账督办”和“销账管理”,由区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持续跟踪督办、验收结账,确保巡察整改有效闭环。
召开书记专题会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
苦练“专职+兼职”内功确保干部队伍过硬
回民区委巡察办对专职巡察干部进行严格管理,通过系统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苦练内功,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的思想认识、政治站位、履职能力。坚持“高标准”选好、“实举措”育好、“严标准”管好、“多维度”评好兼职巡察干部,将熟知纪法、掌握政策、了解程序、作战和攻坚能力较强、经得起磨砺、打得了硬仗的兼职巡察干部列入巡察人才库。截至目前,区委巡察机构已建成由36名组长(副组长)、88名骨干人才和56名财务专业人员组成的兼职巡察干部队伍。
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
深化“总结+提炼”确保用好工作成果
回民区委巡察办根据巡察成果建议,修订完善了区委“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对全区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开展了培训;对巡察发现的11个共性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区纪委党风廉政年度考核中征求区委巡察机构意见;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分值占15分;区委组织部干部任用考核、党代表和“两优一先”资格审查时,向区委巡察办征询意见;将巡视巡察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此外,对八届区委巡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区委书记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机构的政治责任落实、履职尽责能力提升以及巡察质量提高、巡察方式运用、巡察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了提炼,形成经验材料10份,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奠定基础。(回民区委巡察办)
加强巡察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