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拾信心昂首再出发——西宁市城东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党纪政务处分回访教育工作纪实
“近期西宁市城东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组成回访小组,将集中对2020年度受处分人员做回访教育。今天,我们先去回访王某。”清晨,刚走进案件审理室的办公室,高萍副书记就同我们商议处分回访教育工作的具体事宜。
老王原是一名一线执法人员,因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财物,存在“微腐败”,被城东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一年的处分期里,老王心里的疙瘩有没有解开?身上的包袱有没有卸下?工作中有没有带着情绪干?身边的同事有没有戴着“有色眼镜”看?根据《城东区纪委监委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这些都是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最关心的问题。
在去回访的路上,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我,脑海里浮现出向老王宣布处分决定时的情景——
“……现向你宣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你听清楚了?”
老王低着头,看着拿在手里对自己的处分决定,沉默了许久,声音低沉地回答:“(处分)这么重吗?我想着给个谈话之类的就够了,还要把我的案子在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在单位以案促改小会上都被拎出来说,这下完了……”
老王话语无力、无精打采、情绪低落的样子又在我的脑中闪回。
针对老王受处分后思想上的包袱,城东区纪委监委与他所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积极联系,希望组织多关注老王思想动态,做好日常思想教育工作,补好学习教育课。
“根据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的规定,今天我们对你的处分执行情况做一个回访。主要是来看看你,在单位工作的情况,思想上的包袱和心理的疙瘩解开了没有?这次来最关键的是给你加油打气,鼓励你重拾信心,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身到工作中……”
一见面,高萍副书记就亲切地对老王说明来意。
回访中,我们向老王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了解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在上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老王本人做了深刻地自我批评。他对我们说:“因为我的违纪行为,组织给予我党纪政务处分我是完全接受的。在受处分前期,我有过思想包袱,但是通过一段时间对党史、党纪法规的学习,逐步深刻认识到为人之道和党员干部的底线、责任,也深深感受到组织给予我的处分,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挽救,支部书记多次通过谈心谈话对自己进行开导和教育,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受益匪浅。”
通过这次回访,我们了解到老王在当前岗位上表现优异、干劲儿十足,特别是在前期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他和单位其他党员干部一道,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完成防控任务,时刻战在抗疫第一线。
“积极认真的工作态度是取得工作成绩的精神力量,反过来工作成绩也必定会得到组织的肯定,并赋予更大的工作使命。”区委组织部的同志感慨地说。
老王思想上的转变让我们始料未及,通过这一段时间对受处分人员的集中回访,也让工作人员感触深刻——随着正风肃纪的不断深入,在城东区像老王这样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思想和行动上得到真正转变的人越来越多了。
城东区纪委监委将处分回访教育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同贯彻落实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报告中关于“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的要求相结合,找到同频共振的契合点,“回”炉的是党性锻造、“访”掉的是思想包袱,“教”导的是新风正气,“育”出的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截至目前,城东区纪委监委已对2020年度受处分人员回访完毕。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注重深层次挖掘回访教育工作成果,有效发挥回访教育工作的激励效果和带动效应,推动“反面”向“正面”转化,切实增强回访效果,坚持运用好跟踪回访结果,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帮扶教育职责,帮助受处分人员完成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