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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庆:这场民事公益诉讼引领了敬老风尚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庆:这场民事公益诉讼引领了敬老风尚

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庆:这场民事公益诉讼引领了敬老风尚

检察官对监督李林、李成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

“老人家,房子住得习惯吗?”

“习惯!还是砖房住着好。为了我们的事,你们跑了好多趟,谢谢你们!”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荣昌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荣昌区某镇,对两院共同办理的监督李林、李成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看到李洪涛、张翠红两位老人在新换的房子里住得舒心,检察官很是欣慰。

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

2020年6月,荣昌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李洪涛、张翠红夫妇年迈多病,无稳定收入,且常年居住在D级危房中。按照危房改造政策,国家可补贴2万元用于危房重建,其余由个人支付,但两位老人的子女不愿负担该部分钱款,导致政策落不了地。该房年久失修,阴暗潮湿,平时四处漏风,下雨时则四处漏雨,生活十分困难。

检察官进一步走访得知,由于多年积累的家庭矛盾,李洪涛、张翠红夫妇的儿子李林、李成有赡养扶助能力却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长期忽视两位老人的住房安全问题。李林在脱贫致富后,已迁居到城里购买的商品房中,但他宁可将紧邻父母所住危房的自建二层砖房上锁空置,也不让父母居住,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为化解这一矛盾,该镇政府、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始终未能解决。曾有人建议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赡养问题,可李洪涛、张翠红夫妇碍于传统观念,明确表示不愿就赡养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赡养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检察官多次找到李林、李成进行释法说理,但收效甚微。组织过多次调解均无果的社区干部也表示很无奈。

四级检察机关联动解决子女不赡养问题

获知该线索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荣昌区检察院开展了初步调查,并向重庆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经逐级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将该案作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已经富裕或者脱贫的成年子女不依法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老年人生活困难、居住安全缺乏保障,在当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一违法情形长期存在会产生错误示范,破坏公序良俗,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李存国介绍,对于此类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老人不愿提起民事诉讼,当地政府或基层组织调解也难以见效,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既有利于及时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化解因父母作为原告而使家庭关系无法修复的困境。

随后,在重庆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整合荣昌区检察院办案力量,成立专案组。通过调取相关当事人户籍信息、房屋登记信息、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走访政府工作人员、周边居民等方式,办案检察官对李林、李成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未妥善安排李洪涛、张翠红的住房导致老人居住不安全,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证据进行了固定。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义务人履行赡养扶助义务

2020年7月20日,一场由检察机关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等共同参与的座谈会在荣昌区检察院召开。经过深入讨论、听取专家意见后,各方一致赞同对该案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为乡村存在的“父贫子不贫”问题提供新的有效解决途径。

翌日,荣昌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李林、李成妥善安排李洪涛、张翠红的住房,消除其行为在当地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在区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提起诉讼后,该案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李林、李成主动提出希望调解,愿意履行赡养扶助义务。结合当事人希望检察机关介入调解的请求,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荣昌区检察院联合该区法院,组织当事人开展联合调解工作。

今年9月18日,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李林、李成与李洪涛、张翠红夫妇就住房及赡养问题达成协议,明确由李林提供空置住房供父母居住,李林、李成按月支付赡养老人费用。随后,荣昌区法院以民事裁定书的方式对调解协议内容予以确认。经综合考量,检察机关认为老人居住环境安全、赡养扶助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置,决定撤回起诉。

“检察机关探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办案,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方式结案,引领了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五部负责人表示。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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