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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推动解决林木补偿款问题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推动解决林木补偿款问题

多年的难题终于圆满解决了,河池市宜州区北牙瑶族乡洞口村莫治屯村民老潘长舒一口气:“林木被越界砍伐的事终于有了结论,补偿款也到手了,我这三年的心结总算是解开了。”

2021年2月,宜州区纪委监委接到老潘的信访件,反映其承包种植的树木有10亩被林场越界采伐了,要求查处林场和宜州区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的问题。

“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干部是否存在失职行为?这个事必须核实清楚,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接到信访件后,宜州区纪委监委立即组织核查小组,一方面调取相关涉案信息,查阅相关案卷、核实事实证据;另一方面对涉案的林业局调处办干部一一进行了谈话。

“莫治屯老潘那事,其实我们已经组织争议双方进行多次调解,开始双方就林木所属地权属问题一直互不相让。”在谈话期间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综合分析了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工作人员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认为争议的林木种植在国有林场管理适用的土地范围内,且林场提供的《结算清单》及地税局出具的劳务发票等资料能够较为正确的反映出国有林场在争议地一带种植有桉树这客观事实,于2020年12月1日,林业局向老潘作出了答复,认定争议林地属林场所有。

由于老潘不满意该答复,于2021年1月形成了书面材料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

在查阅案卷、核实事实证据时,核查组发现宜州区林业局对群众的信访答复中,在纠纷界限认定的依据方面还存在模糊。

群众利益无小事。秉持着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核查小组立即找到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和调处办工作人员。

“经过我们调查组的核查,发现你单位调处办对争议林地进行界限认定时,事实证据不够充分。希望你们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请你们立即依照《国有林场山界林权证》再次对国有林场的采伐区和管护范围进行现场勘查比对复核。如果事实准确应给予群众正面回应。”

接到问题反馈后,宜州区林业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再次对采伐区与林场《林权证》的管护范围进行现场勘查。

“我们再次现查核查之后,发现国有林场有越界采伐之嫌。因为涉及国有林场,为慎重起见,我们决定委托测绘公司对争议林地现场进行测量。”调处办工作人员说道。

2021年6月,宜州区林业局再次组织了争议双方到争议林地进行现场测量,在测绘公司的精准测量后确定国有林场确实存在越界采伐行为。

“这个结果我们双方都认可。”争议双方就现场测量结果表示认可,并愿意协商签订林木权属纠纷调解协议书。

“因为我们工作上的不严谨,造成了群众的损失,我们愿意按协议赔付老潘林地补偿金26000元。”国有林场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将会按河池市财政审批程序尽快支付老潘的补偿金。

现在,双方涉及争议林地边界重新确认工作也由林业局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有序进行。

“这事我们双方争执了三年,最后在纪委同志的帮助下圆满解决了。”看着手机里到账的补偿金,老潘甚是欢喜。

事后,宜州区纪委监委就该事件暴露出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对宜州区林业局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林业局针对此次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摆问题根源,探究问题结症,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扭转工作作风,以更加奋进的工作状态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河池市宜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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