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拳出击!重庆四部门联合整治占用“生命通道”
来源:重庆发布
被称为“生命通道”的消防安全通道,畅通至关重要。可总有人违规停放占用,且屡禁不止。
为标本兼治“生命通道”重点隐患,依法严查各类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生命通道”畅通,从今年初起,重庆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部署,持续开展“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
28日,渝北区交巡警联合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渝北区木耳公租房附近多条道路展开夜查突击行动,依法严查各类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
90分钟,排查占道车辆32辆,强制拖车8辆……
渝北区交巡警联合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渝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展开夜查突击行动。吴汪洋摄
违停处罚、劝离拖移……
“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打响
“别说消防车了,人都过不去。”
“不止消防通道,人都只能侧身过……”
28日晚7时许,空港乐园小区附近路边停放了不少私家车、电瓶车,本该是双向通行的道路,只剩下一条车道,过往车辆需紧贴道路边缘,才能驶过。
执法现场。吴汪洋摄
附近居民也深感不便:不仅开车不方便,附近居民多、娃儿多,出行安全受影响,如果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生命通道”不再通。
另外,在消防通道处摆设摊位的也不在少数,有居民反映:“推婴儿车、自行车,甚至推个菜篮子都过不到路。”
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交巡警拨打电话劝离车主。吴汪洋摄
当晚,现场执法的交巡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占用消防通道停车,随即拨打电话劝离车主。5分钟后,车主匆匆赶来……“‘生命通道’不能占,遇到火灾怎么办?要对自己、对街坊邻居负责呀。”交巡警现场对该车主进行了口头教育,并令车主迅速将车驶离消防通道。
“我们一旦发现有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会先电话劝离车主,对拒接驶离、妨碍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则采用处罚和拖移。”渝北区城管执法支队木耳空港乐园大队大队长廖佳介绍,被拖离车辆的车主需要联系该大队,接受相应的交通行政处罚后,才能取车。此外,消防车道不仅车辆不能占用,摆摊设点等任何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交巡警将违法车辆强制拖移现场。吴汪洋摄
“有少部分车主对执法行为产生抗拒,但绝大部分群众是非常赞同的。”渝北区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张一钧表示,附近居民们对部分人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也很反感,甚至在小区业主群里经常进行劝告和宣传。
同时,考虑到木耳公租房小区区域,76栋住楼、上万户人家的停车需求,渝北区木耳镇政府也联合相关部门,在距住宅区20分钟步行路程的地方,先后增设了4-5个露天停车场,尽量解决停车难问题。
重拳整治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重庆各区县将发动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筑管理单位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
●针对长期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重点隐患,找准重点区域、具体部位,将建立清单台账,并因地制宜“一小区一对策”“一区域一对策”制定方案限期整治,全面施划和完善“生命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的标识、标牌、标线,并纳入部门联合执法巡查治理重点。同时,将严格查处占用堵塞“生命通道”违法行为,依法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吴汪洋摄
●对城市道路已规范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依法提升处罚基准,处两百元罚款处罚;对拒绝驶离、妨碍通行的,予以强制拖移。
●针对同一车辆一年内在规范设置“生命通道”标识化管理区域内违法两次及以上的情况,加大惩罚力度,从重从严处罚。另外,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日常排查和联合执法中发现违法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的车辆、人员、单位、小区,通过市级和地区电视、广播、报纸,以及部门官方微信微博、社区宣传、短信推送等平台进行集中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