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参加同学婚礼盗窃主人财物被批捕
正义网贵港10月28日电(通讯员石玉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梁某某批准逮捕。
不到二十岁的梁某某,平日不务正业,喜欢吃喝玩乐,没钱时,就想着去盗窃。曾因盗窃他人手机被抓获,之后不悔改,又重操旧业。
2021年10月中旬的一天,梁某某参加朋友的同学婚礼,梁某某和其朋友在主人家吃宵夜喝酒至凌晨一点半左右,主人家全部睡觉了,只有其他几个人还在继续吃宵夜喝酒。梁某某此时动起了歪心思,梁某某趁其他人不注意时走出了厨房,上到主人二楼,进入了右手边第一个房间,看见房间角落的一个凳子上放有一个挎包,挎包内有钱包和大量的红包,梁某某迅速将钱包里的钱还有一部分红包塞进了外套的里袋,然后继续回到一楼吃宵夜喝酒。
凌晨2点半结束后,梁某某提议去某酒吧继续玩,从主人家出来后,梁某某找了一处地方停车数钱,共窃得人民币5000元。当晚这些钱财全部被其拿去酒吧吃喝玩乐,挥霍得所剩无几。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具有社会危险性,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决定批准逮捕梁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