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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院巡回审理查民情 就地办案解民忧

原标题:一中院巡回审理查民情就地办案解民忧

“开发商卖给我们的车库不符合行业标准,车库宽度不够,车辆进出都很困难,常常不是剐了就是蹭了,可糟心了。我们主张开发商要赔我们钱。”

“当时合同约定的就是现状交付,收房的时候业主也都现场查看了,都没有提出异议。现在才对车库提出异议,我们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北京一中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业主和开发商因车库的宽度问题而引发争执。车库的实际状况究竟如何对本案而言至关重要,为深入了解车库现场情况,快速解决当事人双方争议,近日,北京一中院该案合议庭成员赵悦、刘国俊、刘佳洁三位法官共同前往昌平区某小区进行现场勘验。

车库宽度引发纠纷争议双方各执一词

据悉,李先生、王女士几年前与某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以19万元的价格购买其别墅配套的车位一处。但收到车位后,李先生、王女士发现车位过窄,给其停放车辆造成很多不便,故起诉要求某开发商赔偿其车位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损失9万元。一审经过鉴定,该车位的通车道宽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规范《汽车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关于小型车通车道最小宽度的规定,车位与墙之间的距离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规范《汽车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关于微型车、小型车与墙间最小净距的规定。

但一审法院认为,《汽车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上述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李先生、王女士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实地查看该车位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现状交付,李先生、王女士在接收车位后未及时提出异议,亦未就其主张的实际损失提供证据,最终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王女士的诉讼请求。李先生、王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现场勘验查明事实全面了解纠纷背景

当天勘验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涉案车库的位置、大小,车辆进出的难度,车位使用的便利性等情况向合议庭发表了各自意见。合议庭法官现场查看了车库的宽度、长度,实际观看了车辆停车入库的全过程,对车辆进出车位的便利性有了直观的了解,为本案实体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了解纠纷背景,合议庭法官还与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取得联系,就小区内其他车位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扎根基层发现问题深入一线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北京一中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对于一方当事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远郊区或者双方当事人诉争的不动产所在地在远郊区的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后,可依职权开展现场调查、现场勘验、现场询问、现场开庭,就地办案。

与此同时,在现有证据不足,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合议庭法官现场勘察不仅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更便于在现场开展走访调解工作,助力基层治理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今后,北京一中院将进一步把案件办理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把化解矛盾纠纷与参与社区治理相结合,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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