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市深化系统治理严查供销系统腐败问题
“2012年至2021年间,全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赵献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工程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现金189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24日,赵献昌被双开的消息在桂林市供销系统形成强有力震慑。今年以来,桂林市供销系统已有多名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被查。
为有效破解供销系统腐败困局,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通过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制定方法步骤、规定完成时限等有效措施,重拳惩治腐败,整肃系统作风,推动全面整改。1月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供销合作社有关问题20件,其中“一把手”4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记账簿里的这几笔数额和银行流水对不上,几年的数额加起来约27万元……”在复核2018年反映全州县咸水镇供销社有关问题线索时,查实了与正在查办全州镇供销社主任易某栋案件存在关联,扩线深挖咸水镇供销社蒋某平、唐某新和付某旺3人利用“两套账”的方式报领项目奖补问题,追缴违纪款36.5万元。
供销系统腐败问题隐秘性较强,桂林市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集中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供销系统腐败问题线索全面排查,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确保问题一个不遗留、线索一件不遗失、处置一件不遗漏。目前,全市共起底线索146件,“激活”历史线索12件,重新核查4件,立案1件3人。
7月25日,永福县纪委监委根据市专案组转办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林某华违纪案线索,对永福县供销社400多万扶贫资金借款无法收回问题展开调查,在桂林市纪委监委指导下,永福县纪委监委对该社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使用进一步梳理核对,发现该社3名班子成员存在向下属企业借取扶贫资金共50万元用于个人还款,其中1人还存在违规投资经商行为。
逐一剖析风险点,桂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永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林某华在项目合作对象选择上把关不严,合作以后对项目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又监管不力,甘当‘甩手掌柜’,导致投入的资金有去无回。”目前,永福县纪委监委对涉案5名班子成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严肃问责。
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紧盯供销系统政治建设、监督制约、社有资产流失、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过重点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关键环节”重大资金决策进行精准监督,实现工作程序法定化、议事规则制度化,制约“一把手”自由裁量空间,有效堵塞制度漏洞。
“要树立系统思维,‘抓系统、系统抓’,将查案、整改、治理、改革贯通起来,全面深入整治供销系统腐败问题。”驻该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韦海江说,该纪检监察组针对案件暴露的管理漏洞,督促全市12个县(市、区)供销社在项目建设、资产处置、资金管理等廉洁风险多发环节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33项,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98项。同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会24场,约谈会3场,层层传导压力,3名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10万余元。(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