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交警提示
来源:北京交警
为确保2021年国庆节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自2021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机动车载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外的其他危险货物指定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