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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昌:勤廉为民德配其位的“三元及第”清官

原标题:陈继昌:勤廉为民德配其位的“三元及第”清官

陈继昌(1791— 1849),字哲臣,号莲史,广西临桂县四塘镇横山村人,是广西两位“三元及第”者之一,也是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名“三元及第”状元。

何谓“三元及第”?科举制度有“三元及第”的说法,人们将乡试第一称解元,会试第一称会元,殿试第一称状元,三试连连夺魁高中榜首,称“三元及第”。

据统计,在科举制度执行的1300多年中,共出现过551名状元,广西考中状元有10名;全国连中“三元”的只有14人,而广西就占了两名:一为冯京,广西宜山人;另一名就是陈继昌。他们两人连中“三元”,使广西“三元及第”数在全国排名第一,广西因此跻身中国古代文化大省行列,为广西赢得了莫大荣誉。

带病参加殿试,一举成名天下知。陈继昌自幼聪颖过人,刻苦攻读诗书,少年时代就能吟诗作画、为村里乡民书写对联、文书,幼小心灵已播下了为他人做好事的种子。进京参加殿试途中,他一路照顾生病的同学。到京后,他自己也因劳累过度加上水土不服病倒了,大家都劝他回老家治病休养来年再考,可他却克服常人忍受不了的困难参加殿试,结果考了个第一名,拔得头筹,连中“三元”。

清正廉洁,德配其位。陈继昌走上仕途后曾任大清朝按察使、布政使、江苏巡抚、江西巡按察使等职,管钱管财管人,大权在握,权倾一方。但他却是一生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他每到一地,都明文规定地方官员和老百姓不准送钱送礼送物,违者予以问责或重罚,在江苏就惩治了数名行贿官员,狠刹官场不正之风。清嘉靖二十一年(1816年),陈继昌家中失火,房屋被烧毁一空,但他都没有多余的钱将家中房子重新装修,可见其何其清廉。

他带头遵纪守法,勤廉为民。他在任上做了许多兴利除弊、造福百姓的好事,尤其在兴修水利上,甚得百姓敬重,誉满华夏。江西常遇洪灾,他日夜带领群众兴修水利、抗洪救灾。有一年江西遇到蝗灾,他寝食难安,连续一个多月带领群众下田捉蝗,就餐时当地官员要设宴招待他,他却自己炒蝗虫当菜,喝自带的米酒。他自带酒菜下乡巡察、调研的事迹在朝廷和江苏、江西一带传为佳话。

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有一年春节除夕夜,他带领家人挑着一担饭菜下到楼下的街上,将食物分给一些流落街头的穷苦人过年。此举以后成了陈家的规矩,每逢过年过节均帮助穷人,年年如此。他的良好家风,受到世人称颂。

“清廉为心,忠信为仗,文章在册,功德在民”,这是柳州候祠堂联,这幅赞美楹联不仅是可以送给柳宗元,也适合赞美陈继昌,因为他们都是广西古代难得的勤廉官员。(南宁市良庆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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