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宏谋:“不贪”乃无价之宝
陈宏谋(1696年-1771年),字汝咨,曾用名弘谋,因避乾隆帝“弘历”之名讳而改名宏谋。陈宏谋出生于广西桂林临桂县四塘乡横山村的一个普通农户家,雍正元年(1723),他考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从政四十余年,南北为官十二省二十一职,做过知府、布政使、按察使、巡抚、总督和内阁大学士等职。
康乾时期,陈宏谋就成为清官廉吏的代表,其为官廉洁自律,反腐败惩污吏,打击黑恶势力,维护民生。吏治腐败问题在乾隆时期已经相当严重,当时的陈宏谋特别强调“以俭养廉”。为了扭转恶劣的官场风气,陈宏谋在《从政遗规》中提出两条箴规:一是要端正做官动机,官员只能为老百姓办事而不能为自己谋利益。二是要正确对待钱财,告诫官员不可贪图钱财。他力图通过他的论述,在官场中建立起大家都应当共同维护的准则。
陈宏谋当宰相之后,有很多人想和他套近乎,想要贿赂他。有一天,一位官员带着一方雕工精致的砚台前去拜见他。送礼者说,这砚台相当稀罕,写字不用填水,哈一口气就有水出来,这位官员为了更加吸引陈宏谋的眼球,当场就表演给他看。
果不其然,这砚台确实有特别之处,如这位官员所说,不用填水,哈一口气就有水冒出来。
陈宏谋第一次见此物,便好奇地问道:“这么好的东西,多少钱?”
送礼的官员回答:“这没有多少钱,百把两银子罢了。”
陈宏谋笑了笑,不假思索地回复道:“京城里的水很便宜,一担水也就一文钱,我写一辈子字耗几文钱就够了,这个砚台你还是带回去自己用吧。”当场就把送礼者拒绝了。
第一次送礼不成,这名官员灰溜溜地离开了。走的路上嘴上还嘀咕着:“准是陈宏谋嫌礼太轻,下次一定准备贵重点的。”
过了一段时间,送礼的官员又找到一个宝物来送给陈宏谋。这位官员对陈宏谋说:“今天带来这宝物叫如意龟,可是用上等名贵玉石做成的,既能按摩又可辟邪。”
陈宏谋当场又拒绝了,他说:“这只龟确实是稀世珍宝,但我也有一件无价之宝——‘不贪’。用我的无价之宝换你这个稀世珍宝划不来,你还是把它拿回去吧!”
他甩了甩袖子,把这位送礼官员拒绝走了。陈宏谋的廉洁清正、铁面无私的故事在百姓中家户知晓,人人都称赞他居官以清,爱憎分明。他在考察官吏时也很严格,进行弹劾时,一定选出不正派的人,并且警醒其他官吏不敢胡作非为。
在陈宏谋48年的仕宦生涯中,他强调“养民富民”,躬行力践,每到一地任职,总是“以民心为己心,亦视官事如家事”,从当地实际出发,深入考察水利、农桑、河防、矿产、运输等民生之事,发展地方经济,积极改善百姓生活条件,在仕宦生涯中从不贪一分一厘,塑造了他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大儒形象。
在清代广西籍官员中,陈宏谋的官位最高、任官时间最长、任官历经省份最多,政绩卓著,当时在民间是影响最大的一位清官。他那一颗清正廉洁的“不贪”之心,正是给我们后人传承的“养廉”之道。一曰戒微,二曰戒欲,见微而知著,试想哪个贪官污吏走上贪腐之路不是从一笔笔小钱开始的?常怀一颗律己之心,面对种种诱惑,应当做到不动心,不失志,严于律己,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平果市纪委监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