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现水、大气环境违法行为,请举报
来源:重庆发布
今(6)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
为推动全市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依法打击涉水、涉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工业企业和堆场
在建建筑工地大气监管执法
9月下旬
将会同相关部门
开展水、大气污染防治
专项执法联合督导帮扶
为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渠道
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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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交汇的重庆陈启宁摄
违法线索征集范围
●无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擅自排放废水、废气,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的;
●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新建、改建、扩建与规定不符的建设项目、非法设置排污口的;未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的;
●餐饮废水错接、漏接进入城市雨水管网的;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包括COD去除剂),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通过偷排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堆场、建筑工地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其他涉水、涉气的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2345;
来信举报:两江新区嘉蓉路重庆环保科技产业园,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人民来访接待室,邮编:401120;
微信举报:“重庆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右下侧“办事服务”功能“生态环境有奖举报”模块。
此次违法线索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
通过来信和微信方式举报的线索经调查核实,符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环〔2020〕73号)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给予奖励。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