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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汉“7·8”一般烟花爆竹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5人被追责

原标题:四川广汉“7·8”一般烟花爆竹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5人被追责

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8月26日,四川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一般烟花爆竹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政府和企业在内共有15人被追究责任。

2020年7月8日21时05分,四川省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引火线生产车间发生一起燃爆事故。本次事故造成1名消防指战员牺牲(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7月22日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10.2万元。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为企业擅自改变引火线生产工艺,违规购买储存的硝化棉在持续高温天气和散热不良条件下发生自燃,导致相邻木炭粉库房内木炭粉起火,引起毗邻库房储存的240件插线引火线发生爆炸,随后引起90米外无药辅料库内储存的130件棉纱引火线发生殉爆。

调查报告显示,广汉金雁花炮公司引火线生产车间负责人杨先林、引火线胶水配制技术人员黄池昌2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汉金雁花炮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经理谢祥发,法定代表人柴畅,实际控制人谢祥贵等5人因对事故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已由德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述人员分别实施行政处罚或撤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文刚等8人负有行业监管不到位的责任被问责。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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