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手记∣印章里的破绽
8月6日,我们就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村小组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这也是我们针对刘鉴宁贪污案向夏郢镇政府发出监察建议后,第三次实地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去年,万秀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了夏郢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原副站长、梧州市环城高速公路(夏郢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鉴宁贪污征地补偿款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对刘鉴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时,我们谁也没想到,办案的突破口竟然是一枚枚小小的印章。
调查组对他经手的所有被征地补偿款申报材料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三名村民被征土地面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为尽快查清事实真相,我们连夜检查被征地农户存折领用表、转账支票复印件等材料,比对每一个细节,渐渐将目光聚焦到材料上的“村民小组印章”“村民小组组长私章”等印鉴上。印章是真是假?是谁加盖的印章?从村小组集体账户转出到“被征地户个人账户”的钱到了谁手上?
我们兵分四路,决心把涉及近千名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款来龙去脉弄个水落石出。
在征地办实地了解和询问村小组组长得知,当年征地办为了制作申报材料时盖章方便,村小组的财务专用章和村小组组长私章,从征地工作刚开始就交到征地办去了。
而被征土地面积存疑的三名村民,有的对征地补偿款到了自己银行账户一事全不知情,有的说自己拿到的钱与账户数额存在出入。而银行提供的提取征地补偿款转账支票上,印章都是真实有效的。办案思路逐渐明晰:刘鉴宁有私自加盖印章、虚报材料套取征地补偿款的嫌疑。
经调查,2016年至2018年期间,刘鉴宁利用担任征地办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借用三名村民名下银行账户,以虚假手段制作征地补偿款转账支票,并私自加盖村小组印章、村小组组长私章,先后10次从三个村小组集体账户转出26万多元征地补偿款据为己有。2021年1月,刘鉴宁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事实上,刘鉴宁的手法并不高明,看似隐秘实则拙劣。但“为了盖章方便”这样一句似是而非的理由,就让他钻了村小组印章管理漏洞来暗度陈仓。我们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中,千万不能忘了管好村小组这一枚枚“小印章”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