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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铁“太鲁阁号”事故首次将台铁官员列为被告 罹难家属律师:台铁绝不是被害者

原标题:台铁“太鲁阁号”事故4个多月后,首次将台铁官员列为被告,罹难家属律师:台铁绝不是被害者

[环球网报道记者康博浩]据台湾“中时新闻网”和《联合报》消息,台铁“太鲁阁号”事故已有4个多月,花莲地检署今天(19日)追加起诉台湾铁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台铁局)花莲工务段主办工程司潘堂益过失致死罪和伪造文书罪亮相罪名,是台铁局官员首度被列入被告,罹难者家属律师陈孟秀表示,把台铁人员列为被告是非常大的突破,也让台铁不能再推托、置身事外。

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截图

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截图

陈孟秀表示,“太鲁阁号”事故至今4个多月以来,“行政院”、“交通部”、台铁局都将责任推给承包商,甚至一度放出自己也是被害者的风向,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今天花莲地检署起诉了台铁局人员,彻底打脸了他们的说法。

花莲地检署今天首次起诉台铁局人员。图自台湾“中时新闻网”

花莲地检署今天首次起诉台铁局人员。图自台湾“中时新闻网”

陈孟秀还表示,从花莲地检署今天的新闻稿、现有资料以及“交通部”调查报告来看,可以发现太鲁阁事故不仅是单一承包商的责任,台铁对于这个工程的安全性缺失,明知道有问题却始终没有落实改善,放任这个工程和工区内道路的危险性持续存在,最终导致“太鲁阁号”事故悲剧。

陈孟秀提到,这次追加起诉,足以说明这起事故,台铁绝对不是什么被害人,而是不仅有民事责任更有刑事责任。

陈孟秀也呼吁花莲地检署不要就此放下,追加起诉只是第一步,潘姓主办工程司的主管和上级长官,也就是台铁花莲工务段施工室的熊姓主任、工务段戴姓段长和林姓副段长等人,皆一同处理本案工程而有监督义务,对于太鲁阁号事故的发生也应该都有相当责任。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截图

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截图

台湾《联合报》报道,台铁局今天回应,尊重司法,并将全力配合调查,并再度向罹难者、受伤旅客、家属以及全体岛内民众致上最深沉的歉意。

据此前报道,今年4月2日,台铁“太鲁阁号”408次列车发生出轨事故,造成49人罹难,200多人受伤。台媒称这是台铁40年来最严重事故。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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