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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462个

原标题:广东省检察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462个

广州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深圳建立“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保护深圳标准”,江门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惠州开展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日前,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自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共建章立制2674件,部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462个。

督促整改“组合拳”封住窨井“伤人的嘴”

“我们家旁边路面的井盖坏了很久没人修,听说你们能管……”去年底,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有部分地段井盖设施出现破损、塌陷、缺失等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情况,黄埔区检察院立即成立窨井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对全区情况进行摸排,从相关部门调取市民关于窨井盖问题投诉工单793件,并逐一进行核实。据了解,黄埔区作为全国首个区级“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道路窨井盖逐日递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窨井盖数量已达27万余处。

为了彻底消除人民群众的忧心顾虑,黄埔区检察院引入“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人民监督员”听证模式,通过公开听证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同时,积极与当地媒体沟通对接,尝试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引入“媒体智库”,广泛借助“媒界”力量收集社情民意,共同为相关部门建言献策。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该区共排查出问题井盖设施1850处,并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相关部门还对800个点位窨井盖进行智能化改造,上线窨井盖问题反映“随手拍”小程序,真正实现了城区窨井盖全方位实时监控。

一系列的“组合拳”彻底封住了窨井“伤人的嘴”,为老百姓切切实实解决了脚下的“顾虑”。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对全省2万余条窨井盖关联线索进行逐一排查,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件10件12人,制发检察建议62份,与相关管理单位座谈、专项调研182次,开展专项行动113次,直接督促更换井盖、安装防坠网1.6万余个,安装智能井盖2492个。此外,该院还以此延伸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整改盲道问题434处,修复盲道和人行道高差降坡面积共1682平方米。

帮助被侵害未成年人走出阴霾

如何对刑事案件中被侵害未成年人实施精准保护,是深圳市检察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探索的一个新课题。

早在2019年,深圳市检察院就探索建立了“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深圳标准”,搭建起覆盖全市的智慧未检精准帮教云服务移动工作平台。去年9月,一起性侵女童案再次拨动了检察官们的心弦,让他们将目光聚焦在了“精准保护”被害人上。

在这起案件中,被侵害女童年仅13岁,在2年间多次被犯罪嫌疑人性侵。一边是需要收集证据惩治犯罪,另一边却又意味着要让被害人重新回忆被侵害过程。为此,办案检察官一方面采取一站式保护取证,通过一次笔录将证据固定,另一方面,积极对被侵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创伤疗愈、自我保护提升等多方位精准保护工作,帮助她修复创伤。

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让检察官们认识到,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要有“润物无声”的司法保护温度。随后,他们对近年来50多件个案进行总结摸索,在原有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规范性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2.5万字、171条的“被性侵未成年人精准保护深圳标准”。今年上半年,该套标准初步试行。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终结并不是终点,只有帮助被侵害儿童真正走出心理阴霾,重见阳光,我们才能够真正放心结案。”深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勋表示。

为个人信息安全加装“放心锁”

前不久,一起“戴着头盔去看房”的视频引起社会关注,某房企售楼部在未向消费者告知的情况下,使用人脸信息识别技术收集消费者人脸信息。一时间,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话题冲上热搜,“谁来管?怎么管?”引起惠州市广大市民的担忧。接到群众反映后,惠州市检察院立即对本市7个在售楼盘进行重点核查,并向17个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但是,由于当前法律对人脸识别系统的使用和监管不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仍处于审议阶段,相关问题应当如何监管?谁来牵头?行政监管的边界在哪儿?种种问题尚不明确,使得整改落实工作一度停滞不前。

据办案检察官钟秀婷介绍,为了让群众安心“摘下头盔”,破解相关部门的“履职之困”,他们经过反复摸查,走访调研,座谈商讨,最终将破解之法锁定在了检察公开听证上。

惠州市检察院专门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并请来市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政数局、消委会和房协等多个单位共同参会,为相关部门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发力点,统一规范全市房地产销售信息(人脸生物信息)采集管理。

截至今年5月,惠州市共联合排查在售项目651家次,删除非法采集信息近10万条,向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和维权引导2000多人次,涉案售楼处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

无独有偶,今年2月,江门市江海区7个住宅小区物管公司在未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审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并投入使用“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涉嫌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安全。3月2日,江海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采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保护业主个人信息安全。

大数据时代,身份信息泄露不仅会使个人受到侵害,更会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了解到,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应群众所需,大力推进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了多起侵害个人信息安全案例,切实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加装一把“放心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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