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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都要系,不管司机与乘客!

原标题:安全带都要系,不管司机与乘客!

来源:重庆发布

驾乘车辆时

你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了吗?

8月2日起

重庆全面启动

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其中将严格依法查纠

驾驶人和前后排乘客

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

对旅游大巴、班线客运

农村客运车辆乘客

使用安全带的管理

和违法教育处罚力度

执法现场图:重庆交巡警

执法现场图:重庆交巡警

研究表明

●在可能导致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以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

●发生正面相撞的交通事故时,安全带使车内驾乘人员的死亡率减少71%;

●侧面相撞时可以减少死亡率56%;

●翻车时可以减少死亡率80%。

当前,各区县交巡警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现场查处+非现场抓拍”相结合的形式,对驾驶人和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筑牢驾乘人员防护网。

交巡警总队秩序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处于暑运阶段,加之夏季降雨天气多、路面湿滑、高温高湿天气极易造成疲劳驾驶,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大。

重庆交巡警提醒驾乘人员,不要以安全带缺损为由不系安全带。安全带属于机动车安全设施,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如果以安全带缺损为由拒绝使用安全带,那么将被认定为“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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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安全带如何处罚?

在城市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对乘坐人员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

安全带都要系,不管司机与乘客!

12日上午,G5021石渝高速(重庆段),一辆商务车因副驾驶位乘客未系安全带,被民警用“交巡执法通”录入并处罚图:重庆交巡警

简单来说,就是不论你在什么道路上行驶,只要你驾驶车辆的时候没有按照规定系安全带,那么就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乘坐人员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系安全带,则将被处以罚款3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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