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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消防救援人员实施优待政策,涉及工资住房医疗等14个方面

原标题:北京对消防救援人员实施优待政策,涉及工资住房医疗等14个方面

摘要:《保障办法》以部队原有优待政策规定和国家部委新出台有关政策为依据,结合职业特点,紧贴现实需求。

北京对消防救援人员实施优待政策,涉及工资住房医疗等14个方面

北京市对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医疗优先政策等。有关《保障办法》开始试行,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情况。

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4个市级部门联合出台《北京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保障办法》共有6章31条具体内容,涵盖了广大消防指战员职业荣誉、工资待遇、住房保障、医疗保障、车辆通行、人员抚恤、社会优待、配偶安置、教育优待、科研保障、社会保险、困难救助等14个方面。通过这些实打实的措施,全面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水平,提高消防救援职业的社会尊崇度。

《保障办法》以部队原有优待政策规定和国家部委新出台的有关政策为依据,充分结合职业特点,紧贴当前现实需求。除明确消防救援人员的工资待遇、住房保障、看病就医、交通出行、参观游览、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享受社会优待外,还在诸多方面拓宽了保障渠道。例如,相关队伍靠前驻防期间,驻防所在区人民政府对涉及营房和配套设施等保障经费可予以补助;市财政局保障经费为在职的消防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退出人员可享受现有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税费优惠等优待政策;消防救援人员在家属随迁随调方面,参照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执行,优先为其家属安排工作;在铁路、道路客运、机场等单位对外办事窗口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字样标识。

据了解,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和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作为驻京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成为应对处置首都地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国家队和主力军,在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改革转制后,作为新组建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伍的各项配套保障政策亟待完善,队伍建设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解决。因此,北京市自2020年3月着手启动了《保障办法》的研究起草工作。

栏目主编:樊江洪

文字编辑:樊江洪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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