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市精准惩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5月10日,桂林市纪委监委印发《桂林市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5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围绕查办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惩治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推动工程建设各环节工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历来是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究其本质是权力违规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资源配置,其背后反映出工程建设相关行业领域制度不健全或制度缺失、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相关领导干部直接或变相违规干预工程建设同不法商人形成利益交换等深层次问题。
从桂林市近年来查办的案件来看,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王孜凭借着自己是国土资源局的一把手,一句“我很忙,没空”,就可以拒人于千里之外,导致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几年都推动不了,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其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利用开发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00余万元,严重带坏了单位风气,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当前,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尤为重要。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的政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之中,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工程项目的落实。”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一些权力行使者与工程建设承包方沆瀣一气,形成利益交换关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和正常营商环境,最终造成国有资产被侵吞、群众利益受损害。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蓝振武表示,我们深入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不仅仅是加大对该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更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课题,必须把工程建设决策、审批、承揽、验收、款项拨付等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促使工程建设领域各项权力合法合规高效运行。
2020年11月,恭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廖业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廖业云在任自治县交通局局长期间,违规入股道路建设项目并获取分红10万元。
2021年4月,秀峰区环卫站原站长陈学良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在秀峰区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建设项目过程中,陈学良指使抬高每个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建设项目报价,侵吞公款6万元。
桂林市纪委监委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对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严肃执纪执法的强烈信号。
恭城县纪委监委做好廖业云案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开展警示教育会、督促落实整改等方式,督促该局深入分析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和监督缺位,制定完善《恭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7项,推动项目管理环节、制度建设、流程管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
“1000多万元的项目资金,涉及多项工程,技术要求也不同,如果采取项目总承包,不仅施工不专业,质量上也不好把控,建议分项招标,有利于发挥各块专业施工队伍优势……”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茜菲,在驻在单位党组会讨论县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时提出了建议。
灵川县纪委监委在工程建设领域以问题为导向,把监督的主要精力放到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上来,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精准化监督,通过事前提前介入、事中严格把关、事后跟踪问效全过程跟进监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警示,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下一步,桂林市纪委监委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严厉惩治发生在扶贫、民生资金、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工程建设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督促和推动相关行业主责部门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深化标本兼治。(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