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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普查人人尽力 减轻灾害家家受益

原标题:风险普查人人尽力减轻灾害家家受益

来源:山西日报

尊敬的普查对象和居民朋友们:

晴日暖风、绿阴幽草,又一个浓浓夏日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的勃勃生机。就在此时,我们隆重地向大家宣布——经过半年多的试点和准备,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正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省各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按照全国总体要求,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

自2021年6月22日起,我省转入全面普查阶段。为此,我们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全省11个市和117个县均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查办强化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组织业务培训5次、培训809人;全省各级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责主业,共组织培训21期、培训1590人次;吕梁孝义、大同阳高等县积极探索适宜的普查组织实施模式,普查试点工作正在总结收尾……

全面普查开始后,风险普查人员将围绕我省涉及的主要自然灾害类型,如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对以下普查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恳请大家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

本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工作组织统筹实施难度较大、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普查任务,届时,普查人员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普查工作要求,落实具体和恰当的普查方式,做到不扰民、不泄密、求实效,请大家放心。再次为您的支持与理解表示真诚感谢!

亲爱的朋友们,大自然为人类生存提供了丰富的多样性,然而她的脾气也非常倔强。新时代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不仅是我们敬畏大自然、科学认知大自然的必要之举,更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应急管理新发展的最好作为!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扛起蹚出防灾减灾新路的使命,为我省转型出雏型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共同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征程!

祝大家身体安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山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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