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拟修订户籍迁入规定
昨日,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了《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记者发现,此次修订将迁入政策分为核准类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并提高了核准类入户门槛,完善人才引进积分指标,调整老人、夫妻随迁条件等。其中,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
核准入户门槛有所提升
此次《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优化人才引进入户条件,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政策性入户条件方面,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
老人随迁中,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需要提醒的是,此次《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出,取消对于入户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增加迁户人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并加大造假惩处力度。对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入户人员,将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户的政策要求提高至5年,对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增加无刑事犯罪记录要求
在积分入户方面,记者注意到,《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的积分入户,包括人才引进积分、投资纳税积分、居住社保积分三个渠道。人才引进积分是指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达到一定条件,但不符合核准类要求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可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人才引进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入户。
投资纳税积分入户是指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可由市公安部门通过投资纳税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入户。
居住社保积分入户方面,《深圳市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且增加了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此外,还对诚信守法指标事项及分值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减分事项,取消了“申请时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刑事犯罪记录”减分事项。同时适当调高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的减分分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还对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情况增加了有关约束条件,要求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且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往前计算,夫妻婚姻关系连续满两年。
记者也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从即日起,《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6月3日前,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回馈修改意见。
主要拟修订内容
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
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将在深圳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的基本年限要求由5年调整为10年
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
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取消对于入户人员计生情况的审核,增加迁户人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