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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做深做实专项整治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前不久,梧州市纪委监委派出7个监督检查组,围绕守住规模性返贫底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脱贫群众认可度等重点,深入一线,采取实地查访、个人访谈、走访脱贫户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针对监督发现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带动作用不够明显、村集体经济发展仍有短板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联合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市直职能部门持续跟踪监督,督促各县(市、区)认真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将此次专项监督情况向市委做专题报告。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乡村振兴这个“国之大者”,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地、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优质廉洁建设等6大方面,坚持联动监督、从严执纪、系统施治同时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环节。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精准监督,深入整治“一卡通”管理、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涉农惠农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安全规范使用。岑溪市诚谏镇某村村委通过增大或虚列误工补助、伙食补助、会议费支出套取村委工作经费和村集体资金共7万元,用于村委日常办公经费、工作餐等方面支出,该村6名村“两委”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为推动乡村振兴项目廉洁高效实施,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乡村振兴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逐一“过筛子”,紧盯项目决策、推进、监管、验收和后续管护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督,深入整治盲目决策、谋私贪腐、闲置荒废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项目建设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在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藤县县委原副书记莫某某案中,莫某某受他人请托,指使下属为他人承揽该县部分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并收受好处费,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在监督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督促各相关行业部门健全责任落实、权力运行、资金项目监管等长效机制。”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市纪委监委与苍梧县纪委监委扎实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试点建设,督促苍梧县建立完善衔接资金决策权可追溯、“微”公开、会议通报、衔接资金项目备案等4项机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部门协作不够紧密等问题,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开展试点工作后,群众对衔接资金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苍梧县相关信访举报件较去年同期下降达81.82%。

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问题整治中,该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县两级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的登记、移交、确权、入账,尽快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加强对“三资”流向的实时监控、全程监督、动态预警,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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