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控受贿超4亿,薛纪宁今日受审!
5月12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本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于2020年12月4日将本案交由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系一审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当庭指控:被告人薛纪宁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局副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亿余元,为他人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办理贷款、业务承揽、设立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举证、质证,并从案件事实与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薛纪宁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将择期宣判。
延伸阅读
五毒俱全、触目惊心
2020年6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薛纪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1月25日,薛纪宁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表示:
经查,薛纪宁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金融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放弃监守职责,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助推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造成恶劣影响,违背中央设立村镇银行政策初衷,违规审批,致使当地村镇银行发展偏离政策定位,出现严重风险;
罔顾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违法乱纪,给原内蒙古银监局系统政治生态造成严重损害;
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销毁赃款赃物;
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为其子换取利益。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高端会所,违规收受贵重礼品,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子谋利。
违反组织纪律,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
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被监管机构信贷业务。
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薛纪宁利用监管职权和职务影响,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贷款办理、业务承揽、设立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薛纪宁身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目无法纪,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背心离德,罔顾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弃守监管职责和风险底线,助推包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严重风险,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带头严重违纪违法,所作所为带坏队伍、败坏风气,其任职期间班子成员发生“塌方式”腐败,严重毒化原内蒙古银监局政治生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从甘于被“围猎”到主动求“围猎”,贪腐渎职触目惊心;家教不严、家风不正。
薛纪宁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