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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办理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获青岛十大典型案例

原标题:山东平度:办理的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获青岛十大典型案例

正义网青岛4月26日电(记者郭树合通讯员段亚丽)4月22日,山东省平度市检察院办理的两名被告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被青岛市检察机关评为2020年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前段时间,你的微信朋友圈里是否有人发过这样一条微信:“我支持新疆棉花,郑重声明:本人身上穿的耐克、阿迪等鞋服均是莆田货!”高举着爱国旗帜,却不停地在为山寨货买单。2020年6月4日,该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两名被告人依法提起了公诉,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完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处杨某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杨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2017年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经营某服饰有限公司期间,在未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假冒多个注册商标的服装并对外销售。2019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在该公司仓库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服装共计6564件,经价格认定,非法经营数额934740元。

该案被移送至平度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本案涉及商标较多,为提高办案质效,检察机关启动了自行补充侦查,制定《自行补充侦查提纲》,围绕商标犯罪的“同一性”特征,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划分范围,自行收集补充核定用于第25类商品的相关注册商标证、续展证明及授权书,核实扣押情况,逐一“对号入座”,并对涉案企业状况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办案检察官通过查看现场、视频提讯嫌疑人、询问证人、函询权利人、与企业人员座谈以及赴莱西市劳动人事部门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有效固定了证据,查明了侵权事实。

为使企业能够真正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日后复工复产能够合法经营,检察机关多次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通过视频释法说理,教育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社会危害,结合企业发展经历引导正确认识当前经贸形势和变局,鼓励改过自新,日后东山再起。经过一番释法说理,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表示会认真汲取教训,如有机会将组织工人复工复产,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经过综合考虑该案犯罪情节、两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表现、民营企业今后发展以及疫情期间促进复工复产的有关精神,办案检察官认为,本案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条件,依法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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