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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遇到醉酒乘客 没想到最后双双被起诉

原标题:网约车司机遇到醉酒乘客没想到最后双双被起诉

正义网上海4月29日电(通讯员张熠)明知他人醉酒,仍然让其开车,这不仅害人而且害已。在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近日办理的一起案件中,醉酒乘客杨某某因不满网约车司机刘某某的驾驶技术,在对方的语言刺激下,坐上驾驶位亲自开起车。4月23日,杨某某、刘某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该院提起公诉。

刘某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1月31日凌晨1点,接到一笔从长宁某餐馆出发的订单。刘某某到达指定地点后,乘客杨某某刚上车,刘某某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行驶中,刘某某一直按手机导航系统行驶,但杨某某总是唠唠叨叨,每一个路口都要亲自指路。当车辆行驶到金沙江路真北路口时,杨某某觉得司机开得太慢,让对方压实线绕过前面几辆车再左转。因怕违反交通规则,刘某某拒绝。不料这一下子引起了杨某某的不满,他开始抱怨刘某某不会开车。一段时间后,刘某某也有些恼火,“你行,你来开。”杨某某也不甘示弱,回道:“我来,我开。”

于是,生气的刘某某不顾杨某某已经饮酒的事实,将车停靠在金沙江路真北路口往西100米附近,换到了副驾驶位置上,让杨某某开车。杨某某也不顾自己已经醉酒的事实,坐上了驾驶位。上路后,刘某某见杨某某不仅没有系安全带,还屡屡违反交通规则,因担心自己吃罚单,便在真光路清峪路口通过抢方向盘的方式将车辆逼停,还报警谎称杨某某夺车酒驾。

经查,杨某某于1月30日下午6点,与几个好友在火锅店内聚餐,期间饮用了5、6扎杯的啤酒,每扎杯啤酒的容量为500ML左右,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我知道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当日跟网约车司机因驾驶技术发生争执,之后对方对我言语挑衅,还主动让出驾驶座位。我碍于面子,加之酒精的作用,也是为憋一口气回应对方做出的挑衅,结果做出了这愚蠢的行为。”杨某某后悔地说道。

检察官认为,杨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刘某某在明知杨某某饮酒的情况下,主动出让使用控制中的驾驶位,让对方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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