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时评|莫以爱之名让佛像“毁容”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张山营村北一处摩崖石刻(寺沟摩崖造像)被人涂抹上金色涂料,这一现象引起文保爱好者注意。记者从延庆区文保部门工作人员处获悉,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据3月22日北京头条客户端)。
前有游客在长城墙体上乱刻乱划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现有对佛像“再塑金身”。前者是明目张胆的破坏,这毋庸置疑,而后者表面上看似“爱护文物”,其行为很有可能是好心办坏事。
被涂上染料的佛像虽然显得金光灿灿,但也着实晃眼,有文保爱好者表示,让人觉得有些不适应。如果佛像属于文物,便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更不能以自己的喜好去恣意“包装”,再若染料对佛像有损害,还可能触犯法律红线,属于违法行为。比如文物遗迹未经过允许进行改变、破坏或损毁,依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这样的“美感”要不得!
这不免让人想起几年前的四川省安岳县峰门寺摩崖造像,被自发捐资人涂满五颜六色的油彩,网友称之为“毁容式”修复文物;在去年某艺术展上,艺术家褚秉超展出的摄影作品是其在甘肃、陕西、宁夏三地寻找到残损的50尊佛像修复前后对比,褚秉超不仅亲自修缮每尊造像,更在修复时将自己的个人形象和对佛像的自我理解、当时的心情一并融入造像之中,引起诸多声讨。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是承载着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宝贵遗产。如今,“毁容式”修复再次上演,不禁让人再度发问,究竟该如何正确地保护文物古迹?
事已至此,对于已被涂的石佛造像,笔者建议相关单位做好跟踪检测,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专业的处理办法。同时,希望有关部门早日查清真相,找到涂染石佛造像者,依法依规追责。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在源头预防。
文保单位要承担起管理责任,对此类佛像等遗迹进行专业鉴定,并制定出相应保护级别的保护措施;对需要保护的文物,尽可能消灭监控死角,加强监控、巡逻。同时,相关单位应设置警示牌,一方面介绍遗迹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提醒过往游客要有保护意识。若有必要,可设置防护栏,立起第一道保护防线。
文物修复不同于艺术创作,需要专业科学的保护。在此也呼吁那些打着“爱护”的名义私自修复文物者:若爱,请别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