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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每年40万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原标题:全省每年40万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来源:大众日报

全省每年40万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

◆首创“扶贫车间”等就地就近就业扶贫模式◆过渡期内保持人社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

我省贫困劳动力每年务工就业规模保持在40万人左右,东西劳务协作连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3月12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第二场发布会上,人社部门晒出的助力脱贫攻坚“成绩单”可圈可点。

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介绍,围绕促进省内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和吸纳中西部贫困人口来鲁就业两大方向,人社部门接续出台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就业扶贫基地奖补、求职创业补贴等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就业扶持政策。首创“就业扶贫车间”“互助扶贫公益性岗位”“创业扶贫工坊”“劳务扶贫合作社”等就地就近就业扶贫模式,全省共建成扶贫车间3437家,累计吸纳贫困人口就业7.1万人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6.9万个;开设“创业扶贫工坊”2000余家;设立“劳务扶贫合作社”60余家,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实现“劳务扶贫合作社”全覆盖。

针对贫困人口能力弱、技能低的现实,我省加大技能扶贫力度。截至2020年底,技工院校累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6647人,为2736名已毕业学生免费推荐就业岗位;通过实施新就业形态培训项目,面向贫困人口定制培训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直播带货员;通过实施“短平快”培训项目,把“快餐式”培训搬入“田间地头”“村头院落”。

社保扶贫实现“应保尽保”,山东在全国率先实现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在养老保障方面,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居民养老保险费,落实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等政策,确保贫困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应代尽代、应发尽发、动态清零。2020年,贫困人员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达162.74万人。

人才扶贫实现“需服则服”。全省累计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近3万名,强化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基层职称、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直评直聘等三项制度,2.8万人获得基层高级职称,5.4万余名乡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直评”获得中高级职称,3329名“田秀才”“土专家”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1.4万余名高层次人才深入基层一线,帮助解决技术难题2.4万余个,落地项目2200余个,转化科研成果3500余项。

夏鲁青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今年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发展改革、民政、财政、扶贫开发等部门,出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人社政策措施。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措施总体稳定。重点围绕“四类人群”“三个区域”“两个平台”,实现有效衔接。

关于“四类人群”,我省把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脱贫人口,纳入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范围,对他们持续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缴费年龄段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把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大龄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

“三个区域”,即对我省确定的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易地扶贫搬迁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强化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加强与东西部协作省份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鼓励共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培训产业园区。

根据部署,我省将开设乡村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平台,积极推广聊城“棚二代”乡村人才振兴的做法,以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面向乡村青年人群开展新职业新技能培训。(记者张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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