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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公布

原标题:《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公布

来源:山西新闻网

3月1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成为继广东省之后全国第二个公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的省份。

作为未来15年山西省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该《规划》是编制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市县等下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将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

此次公示的《规划》,规划范围为山西省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主要包括规划概述,目标与战略,构建可持续、富有竞争力的总体空间格局,优化“3+2”五类空间布局安排,统筹国土空间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划实施保障等6部分内容,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筑牢“两山七河一流域”为骨架的国土空间保护修复格局

《规划》中提出,筑牢以“两山七河一流域”为骨架的国土空间保护修复格局。“两山”即吕梁山、太行山两大绿色生态屏障。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持生态屏障完整性,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功能,构筑和巩固环京津冀和黄河中游生态屏障。“七河”即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大清河(唐河、沙河)七大河流生态廊道。

加强“七河”的生态基流保障和污染治理,提升生物洄游、迁徙等生态功能,形成联通山水、功能复合的绿色生态廊道网络。“一流域”:即黄河流域(山西段),是以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为主体的生态治理带,重点以水土流失生态治理为主,保障全省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安全,贡献黄河流域保护修复的山西方案。

构建以“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为主体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一主”:即太原都市区,是带动全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核心引擎,打造成为山西省参与国际国内竞争、带动全省社会经济和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地区。“三副”:即大同、长治和临汾三个省域副中心,是山西省次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也是山西省开放对接、融入国家战略区域的重要门户和载体。“六市域中心”:即运城、晋城、阳泉、朔州、忻州、吕梁六个市域中心,是全省重要的增长极。

重点推进太原都市区发展,加快三大省域副中心发展

《规划》提出,重点推进太原都市区发展。进一步优化“山河城湖相映、一主一副一区多组团”的总体格局,支持太原都市区联合晋中、吕梁和忻州城镇与产业密集、交通发达且空间地域相连的市(县)一体化发展。

加快三大省域副中心发展。支持大同市、长治市和临汾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促进晋北、晋东南和晋南地区的人口和产业向三大副中心集聚和合理布局,加快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实现与周边城镇一小时通达,促进与周边城镇产城融合、职住平衡、资源互补、服务共享。

培育壮大六大市域中心。形成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吕梁市、运城市、晋城市六大一体化发展区,适度推动空间扩容,加强中心城区与周边半小时范围内城镇的快速交通联系,培育周边城镇特色功能组团,引导周边人口和产业功能集聚。

积极稳妥推进大县城建设。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优势条件,以各具特色的专业化职能为主要发展方向,走差异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打造成为全省人口城镇化、市民化推进和产业集聚的主要承载地。推进乡镇分散工业向县城、开发区、特色产业集聚区集中,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产业、生活服务业,提升教育、医疗、文化服务水平,吸引县域人口主要向县城集中,大幅提升就地城镇化水平。

全省生态空间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进行管控

《规划》内容提到,全省的生态空间要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来进行管控。其中,生态保护红线约占到全省国土面积的22%。在规划期内,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保持相对稳定,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改善,质量不断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推进太行山(中条山)国家公园的创建,统筹规划各类自然保护地,实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规划期内,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不低于11%。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立以吕梁山、五台山及周边、太岳山—中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为核心,以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为主体,以种质资源保护区、禁猎区、禁伐区、原生境保护小区(点)为补充,以陆生野生动物和水鸟迁徙通道为廊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薛建英雒锦嫄张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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