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优化谈话环节案件审理从“纸面上”做到“心窝里”
“我难以接受,事发的时候我刚主管项目验收不久,业务不熟悉,导致验收的抽样不够标准。”近日,南宁市纪委监委在办理横县某渎职案时,被谈话人黄某在审理谈话中辩解其渎职行为情有可原。
“组织把你培养到了这个领导岗位,是对你的信任,你应该抓紧学习业务,尽心尽责开展工作。现在却因为你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所主管的业务出现重大问题,致使国家的资金遭受重大损失,乡亲们原本期待的项目也化为了泡影。”审理谈话人员洞悉了黄某的侥幸心理,基于违纪违法事实将处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原因告知他,帮助其认识行为的错误所在,明确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守岗有责、守岗尽责。
晓之以理的同时,审理谈话人员也对黄某动之以情,充分了解他的实际情况,在谈话中与之“拉家常”,尽可能为其打消生活上的顾虑。“你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将会影响对你的处理结果,希望你能够实事求是对待这件事情,以正确的态度争取获得从轻处理,早日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
“我还是不逃避了,我承认错误,希望能得到组织的宽大处理。”经过谈心谈话,黄某终于能正视自己所犯的错误,表示将承担责任,接受处分,改过自新。
2020年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大力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明确提出恰当地处理案件是案件高质量发展重要的指标,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案件审理业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审理谈话工作职能。为此,该市纪委监委审理部门进一步做实审理谈话,全面核对事实证据、了解被审查调查人态度和认识,注重发现是否存在非法取证等问题,同时精准把握涉案人员的主观认识和态度,充分发挥宣传政策、疏导心理的作用。
“当时基层工作经费压力较大,面对投机取巧的建议我没有把握底线,反而听之任之套取了经费。失去底线后我很后悔,因此加倍努力工作,总是希望能通过多做贡献来弥补我的过错。”一名接受组织审查的领导干部在审理谈话中涨红了双眼,与南宁市纪委监委审理人员讲述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如实说明了相关情况。审理人员认真听取被审查人员的意见,考虑到该干部积极配合组织审查,如实说明事实,真诚认错悔错,主动挽回了损失,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等相关规定法依规提出了从轻处理的建议。
该市纪委监委还聚焦于把教育挽救做在前面,在审理谈话中与被审查调查人谈心谈话,了解其心路历程和廉洁思想防线转变情况,为防腐拒变工作提供丰富的经验素材;同时精准把握被审查调查人的主观认识和思想态度,为犯错不严重、认错无保留、思想向前进的党员干部加油打气,把案件审理从“纸面上”做到“心窝里”。
“保障好案件的质量和效果要牢固树立以审理为中心的理念,注意在审理谈话阶段充分听取被审查(调查)人的意见,同时倾尽所能在谈话中做好教育和挽救,让案件的高质量发展与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