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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实施方案》深化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原标题:深圳出台《实施方案》深化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近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新时期深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工作任务、18项具体举措,推进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了从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深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优化面向产业工人的社会公共服务、健全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提出18项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把产业工人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深圳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范畴,把产业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放到与其他各类人才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打基础、管长远的产业工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同时也明确提出要结合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创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政策。

《实施方案》突出建立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针对当前深圳产业工人队伍技能形成与提升方面存在的企业对培训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不够高、政府主导的技能认证难以覆盖大量工种等问题,方案提出强化对产业工人教育和培训的统筹、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健全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深化拓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创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政策等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优化面向产业工人的社会公共服务。针对深圳产业工人在入户、公共服务、技能补贴等方面存在的重学历轻技能等问题,方案提出加强民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持续扩大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完善优质医疗服务体系,为产业工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举措。

《实施方案》突出产业工人权益保障。根据调研,深圳产业工人发展权利的核心诉求主要集中在如何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薪资待遇获得合理增长,如何在城市中有效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和技能提升等两方面。对此,方案提出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推动产业工人实现劳有厚得、努力保障产业工人发展权利等三大举措,其中在劳有厚得方面,提出要推动建立产业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落实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为全面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圳成立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工会工作的市委领导任组长,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市长、市总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同志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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