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以集体约谈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质量提升
“以往不发现问题不等于没有问题,现在不查不等于将来不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抓细抓实日常监督,真正让制度‘长牙’‘带电’。”2月2日,针对近年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核查一致性不够高的问题,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部门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柏结合自治区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主任余兴祥等多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集体约谈,并强调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据悉,在2020年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核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中,1名领导干部因瞒报商铺、家属担任个体工商户法人及本人、家人持有的多只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较大,情节较重,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2名领导干部因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被组织诫勉并取消选拔任用考察资格,9名领导干部因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存在问题被批评教育。
会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文信连全面总结分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近两年报告个人事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部署下步工作,要求全厅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学习,强化核查结果运用,对核查不一致的填报对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全厅系统进行通报。
下一步,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党组将严格抓好“两项法规”的落实,同向发力,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力度,紧盯房产、收入、车辆、婚姻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严明纪律规矩,让瞒报说谎有代价。坚决纠正处理瞒报漏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共同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
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系统300多名填报对象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填报要求进行详细讲解。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全面从严治党真的越往后越严了,没有什么能瞒得住;回去要向家人刨根问底,把股票、基金等该报的事项了解清楚;填报时要看准每项要求,认真填写每项信息,不要给自己找事,不要给组织添乱。(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