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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死刑!范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维持原判

原标题:主犯死刑!范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维持原判

2020年10月3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范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所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李晓龙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元。对被告人高涛、黄玉峰、刘北一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对高涛限制减刑。对被告人侯铁成以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志军、刘国峰、李鹏等其他35人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犯死刑!范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维持原判

判决后,范玉等人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2日、23日公开开庭审理范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2月25日,作出(2020)黑刑终206号刑事裁定,驳回范玉等人上诉,维持原判;对范玉、李晓龙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总台央视记者郭晓光彭海龙)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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