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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1个县(市)区创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

原标题:昆明11个县(市)区创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率队赴石林县视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情况。

视察组实地察看杏林大观园、巴江河部分河段、石林县鹿阜街道阿乌村委会,了解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正深入推进,取得良好成效。目前,全市已有1120个行政村(含涉农社区)创成昆明市生态村(含涉农社区);72个乡镇(含涉农街道)创成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含涉农街道);36个乡镇(含涉农街道)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已通过考核验收;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晋宁、安宁、石林、富民、宜良、禄劝等11个县(市)区创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区,嵩明县也通过了省级技术评估考核验收,待命名。

戚永宏提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昆明作为省会城市,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中应大有作为,今后,要进一步完善生态治理,强化生态安全保障,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要对标创建目标,瞄准重点,补齐短板;要找准问题、原因,强化责任落实,精准解决问题,确保创建达标;要高度统筹,部门间形成合力,推动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取得新进展。(昆明日报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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