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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省政协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原标题: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省政协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来源:青海日报

我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推动形成了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省政府领导领办、省政协领导领衔督办、承办单位具体落实、提案者和社会各界全过程参与监督的提案办理工作新机制,促进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升,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做出了新贡献。

省委书记省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省委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暂行规定》,2019年,省委书记王建军领衔督办关于打造青海全域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重点提案并提出要求。省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督办关于将青海省打造为国家大数据中心灾备基地的重点提案,对提案办理提出要求并出席办复见面会,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今年,我省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督办关于推动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落地落实、关于加快开展光伏板回收工作的重点提案。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从2018年起,建立了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政协提案工作制度,与省政协领导领衔督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分工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相辅相成,各位副省长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办复见面会,与提案者面对面沟通、面对面协商、面对面落实,从更高角度、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十二届省政协以来,提案所提问题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始终保持在30%以上。西宁市、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中区、湟源县等也建立了党政领导督办、阅批政协重点提案制度,推动提案办理。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办前征求意见、办中沟通协调、办后回访问效、办结网上公示的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抓总,加强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全过程管理。省委办公厅专门印发《督办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规范领办交办、答复公开等办理流程,明确工作标准、复文格式和时限要求,强调抓紧抓实、严格责任、完善机制,注重办理质量和效率,巩固办复率,稳步提升采纳解决比例。省政府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系统“710”工作制度督查督办范围,省政府督查室定期督办各承办单位工作安排、任务落实和办理进度,用督查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形成了办前征求意见、办中沟通协调、办后回访问效、办结网上公示的提案办理新局面。

以创新举措推进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省政协首次组织开展了提案和提案办理“双向评议”,推动提案和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2020年9月起,省政协面向社会公开提案和提案办理复文,促进各界群众更好参与和监督提案工作。“回头看”对于推动提案办理具有重要作用。今年,省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将政协提案转化为政府工作的务实举措,坚持目标导向,主动清除积案。目前,各承办单位已结合今年提案办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全力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效果导向,把提案办理过程转化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完善机制的过程。

省委、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促进科学决策的宝贵资源、了解吸纳民意的重要途径、督促党委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均建立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创新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了办理实效。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党组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厅领导领办制度。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规范办理流程、标准。省水利厅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推行先协商、先调研、先走访、后办理的“三先一后”制度。省发展和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等单位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实行线上线下全程管理、全程跟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还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提案者,按期办结率、委员满意率均达到了100%,与委员的见面率、重点问题的解决率和提案成果的转化率稳步提高,一大批提案转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具体举措。如关于打造青海全域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提案,农业农村部和青海省政府签订了省部共建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合作框架协议,共建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关于青海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建议被吸收纳入《青海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省政府出台的《青海省关于加快推进农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吸纳了关于青海特色农牧产品品牌建设的提案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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