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三角电子驾驶证、行驶证将实现互认!还有这些证照今后也可互认
记者从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9月30日起,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电子驾驶证、行驶证将正式实施互认。实施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日前,三省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合作共识》指出,三省一市将支持各领域应用场景调用核验异地电子证照,实现办事“材料免交”,同时重点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场景中的共享互认。
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三省一市正不断推动长三角“一网通办”迭代升级。电子证照互信互认是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三省一市电子证照库建设进展迅速,在各自区域内应用成效明显,已初步具备跨地区互信互认应用的基础条件。由于发展程度以及实际条件等差异,三省一市在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模式、运营管理方式等方面各具特点、做法不一,为最大程度求同存异,尽快在面上取得共识,为全国探索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先行先试,结合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能力以及三省一市电子证照工作情况,三省一市共同研究制定了《合作共识》。
《合作共识》从电子证照的互认应用业务、管理、技术等层面规定了9项内容,加快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区域一体化政务服务、特定监管执法、社会化生活领域的互认应用,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切实提升区域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让企业群众享有更多“同城待遇”。
从业务层面,三省一市将确定电子证照互信互认试点类型清单、发布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制定电子证照互认应用业务配套规则;从管理层面,三省一市将深化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构建电子证照跨地区异议处理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安全制度建设和授权管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归档;从技术层面,三省一市将建立电子证照相对统一技术标准、构建相对统一的电子证照应用模式,支持各领域应用场景调用核验异地电子证照,实现线上办事系统能够调取长三角地区异地电子证照,线下办事窗口能够支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亮证、验证功能,扫码获取用户名下的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实现办事“材料免交”。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三省一市相关职能部门将共同制定电子证照互认应用的具体业务规则和操作细则,并推进落实,确保电子证照互认应用能够在区域内具体场景充分落地。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吴頔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曹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