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处理情况
新华社长沙8月25日电(记者史卫燕)湖南省25日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处理情况。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5日将督察发现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湖南省,要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湖南省纪委省监委迅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17个单位、5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56名责任人中,有厅级干部2名、处级干部2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30名、国企工作人员2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等组织处理20人。
根据通报,相关问题主要包括:株洲市默许纵容“绿心”地区违建别墅、益阳市石煤矿山环境污染整改不力、洞庭湖区生活污水直排和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云溪片区环境突出问题、常宁市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以调代改”、宜章县小造纸落后产能淘汰不力。
例如,益阳市石煤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整治推进不力;益阳市及赫山区、桃江县、安化县相关职能部门违规发放证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面监管履职不到位、环境污染监管失职、对涉嫌环境犯罪行为打击不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桃江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吴建强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益阳市国土局赫山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正华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安化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业伟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安化县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彭婵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