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壮大产业龙头,提升带动能力!深入解读《山西省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实施意见》
来源:山西发布
产业扶贫是一种内生发展机制,目的在于促进贫困个体与贫困区域协同发展,阻断贫困发生的动因。为进一步发挥产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山西省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产业带领、产业增收、产业致富。
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
7月2日—3日,在全省巩固脱贫成果现场推进会上,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人员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省委脱贫攻坚督导组,11市、有扶贫任务的103个县(市、区)征求意见,采纳和部分采纳了12条建议,完善形成《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推进措施、组织保障等4部分。《实施意见》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精准把握山西“特”“优”禀赋特点,依托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南果中粮北肉”出口平台和“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推进摘帽县“一县一业”,做强深度贫困县主导产业,扎实推进“一村一品一主体”,不断提升贫困人口产业技能,推进脱贫户就近就业、创新创业,优化产业扶持政策,为巩固山西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五大举措发力,确保稳定增收
近年来,山西产业扶贫成效显著。深入开展特色种植业扶贫、贫困户组织化提升等特色农业扶贫“九大行动”,精准实施“一县一策”和“一村一品一主体”,去年全省产业带动脱贫11.1万人。消费扶贫扎实推进,拓宽了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然而,农产品精深加工滞后、乡村产业带动力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2019年山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仅为5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数据更低。另外,果品分级、冷链储运、精深加工等产后环节发展滞后,农业龙头企业总体实力弱、体量小、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户联结不够紧密。
《实施意见》确定了山西产业扶贫的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产业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村“五有”全覆盖,每县培育3个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贫困户入股率100%,培育高素质农民4万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贫困地区乡村产业振兴开局良好。
2022年底前,深度贫困县农林脱贫主导产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增收基础进一步夯实,贫困县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大幅提升,每县培育1个以上农业产业强镇,培育2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建设“一县一业”重点县10个,带动脱贫产业提档升级。
为实现上述目标,山西提出五条主要举措——
一是提升脱贫产业,夯实增收基石;
二是壮大产业“龙头”,提升带动能力;
三是强化技能服务,激发内生动力;
四是畅通产销衔接,促进销售增收;
五是完善体制机制,密切利益联结。
摘帽县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育乡土特色产业,开发提升“农、特、优、新”产品。尤其是要发展壮大骨干产业,确保贫困户能就近就业。
同时,产业扶贫要强化产业驱动。积极推进新基建,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提升农村网络质量和覆盖率;积极应用新材料,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化肥、农药、新型生物农药、新型可降解地膜及地膜制品,推动乡村产业绿色发展;积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乡村产业链条,谋划实施一批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康养、农耕文化传承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创建一批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把增值收益和就业创业机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对于深度贫困县来说,要继续推动《山西省深度贫困县农林脱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落细。实施主导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继续落实“一县一策”,指导贫困地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将资金更多用于产业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引深“五有”机制,密切利益联结
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对于农民脱贫致富至关重要。《实施意见》提出,要引深“五有”机制,持续提高脱贫农户组织化程度,确保带得稳、带得准、带得久。要落实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加大带贫益贫龙头企业支持力度,将适合就地承接的辅料、包装物、物流等采购订单和劳务用工定向提供贫困村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返乡创业的带贫企业、合作社在土地、劳力和资金等主体配套方面主动提供政策支持,推动与贫困户成为利益共同体。
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于脱贫攻坚异常重要。因此,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广“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密切贫困群众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让贫困户融入产业链、供应链,实现稳定增收、长期收益。
对于贫困户来说,掌握一门技能是激发内生动力的助推器。《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本地人才教育和培训,大力培养乡土专家,打造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培养不走的脱贫致富带头人。为贫困户提供“菜单式”“分段式”“帮带式”培训,确保贫困户真正掌握提升一两项实用技术。
同时,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不仅要为贫困地区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人才,更要让脱贫户深度参与发展中、融入产业链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今春以来,针对疫情影响农产品销售的情况,我省启动了“晋品晋味助农益农”农产品百日消费季活动。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副处长董健京介绍说:“临县、吉县等地的直播活动,在线围观人数和线上成交都非常火爆,拓宽了贫困地区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实施意见》也肯定了这样的形式,提出“创新主播带货、网上主题销售、巡回销售、‘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等活动,线上线下拓展贫困地区农特产品销售渠道。”
产业发展是贯通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筹推进产业扶贫,强化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保障,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各地要建立脱贫攻坚成果监测预警机制,对摘帽县、出列村、脱贫户定期跟踪监测、综合研判,及时发现因产业发展影响巩固脱贫成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前做好防范处置。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