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凉:对“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
“采取事前报告、事中参与和事后跟踪的方式,建立‘一事一记’监督管理台账,详细记录研究决定和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全过程强化监督。”近日,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监督程序作出制度规定。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十大行动”,在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专项行动中,要求各派驻(出)机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发挥派驻机构驻在优势和探头作用,重点监督被监督部门单位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规用权,着力破解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难题。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被监督单位的不同特点,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厘清重大事项范围,优化完善决策程序,全面梳理查找风险点和监管漏洞。
截至目前,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单位梳理权责事项106项,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问题清单;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单位摸排风险点及防控措施134条;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驻在部门梳理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取水许可等权责事项64项,建立了《平凉市水利系统权责清单目录》;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对照省级指导目录和市级部门职责,共梳理市级行政职权29项。第一、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会议62次,督促指导监督单位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开展抽查督导,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搞形式、走过场的,及时约谈相关单位及其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编辑张莉)